小规模纳税人的的应税销售收入都能享受新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2-04-24
A: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适用该免税政策,但企业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①您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②您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A: 按照现行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